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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
2019-09-12 10:12  

 

重庆师范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

第一条重庆师范大学校园网用户是指通过本校网络进行信息获取、发布、加工、处理的计算机联网用户。使用学校网络属本人负责的自愿行为,并承诺遵守重庆师范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

第二条使用学校网络上网的用户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与学校签定有关安全协议,经网络管理中心审核符合规定后开通帐户、初始口令。

第三条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学校主管部门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

第四条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第五条上网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秩序、破坏网络服务和损毁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六条网上的信息和资源属于其所有者,其他用户只有取得所有者的允许后才能使用这些信息和资源。网络上的软件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和有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必须使用学校网络管理中心统一分配的IP地址,不得任意改动和抢占;不向他人提供IP地址、计算机帐户、电子邮箱;

第八条禁止私设各种服务器,有需要开设服务器对外提供信息服务的用户,需要到网络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有义务向各级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

第十条遵守学校关于校园网络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学校相关收费办法按时交纳网络通讯等费用;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校园网管理办法的用户,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可根据情况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并提交校行政部门处理或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第十二条校园网用户有取消联网的权利,可根据相关规定,到网络管理中心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三条守则适用于重庆师范大学内所有联网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本规定至公布之日起试行

重庆师范学院校园网络领导小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重庆师范大学校园网络管理中心

00五年三月修订

重庆师范大学信息技术中心

0一0年五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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